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规定,中交四航清珠高速(广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建设清远至珠海高速公路连山至清新段工程(连州段)需要,向我局申请位于连州市九陂镇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经相关部门核查,项目选址符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的要求。
现我局将该项目拟选址范围予以公示,如对上述有异议,请在5天内向我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空间用途管制股提出书面意见。
附件:清远至珠海高速公路连山至清新段工程项目(连州段)土地利用现状图
联系地址:连州市白水东路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63-6626309
附件:清远至珠海高速公路连山至清新段工程项目(连州段)土地利用现状图.pdf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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